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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6日

东海县2024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招生办法公布

近日,县教育局公布了东海县2024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招生办法、东海县2024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转学办法。

东海县2024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根据《东海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县实际,制定我县2024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招生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招生条件

(一)县实验中学、朱自清中学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和房产,且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签发时间均为2024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动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

(二)县初级中学  1.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或房产,且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签发时间均为2024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动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2.县实验中学施教区内户籍和房产只具备其中之一的。

(三)富国路中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  富国路中学引进新教育实验项目,增挂“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校名。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或房产,且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签发时间均为2024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动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

(四)培仁学校  1.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或房产,且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签发时间均为2024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动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2.朱自清中学施教区内户籍和房产只具备其中之一的。  3.在县城公办小学就读,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但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为非县城户口且在县城无产权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的居住证、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可去培仁学校或富国路中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申请报名入学。2.为照顾本县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务工人员在县城有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可去石榴初级中学申请报名入学。3.以上有效证件取得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

二、招生对象

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施教区划分

依据招生学校及其招生规模,以道路、河流、桥梁、湖泊等自然物为界线,就近划分施教区。

(一)县实验中学  1.海陵路以南、幸福路以东的牛山街道区域。2.牛山路以东、海陵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富华路以南区域,为本校和朱自清中学的“双学区”。

(二)朱自清中学  1.幸福路以东、富华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晶都大道以南区域,迎宾大道以东、海陵路以北的牛山街道区域。2.牛山路以东、海陵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富华路以南区域,为本校和县实验中学的“双学区”。3.西双湖以东、富华路以北、幸福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南区域,复兴路以东、晶都大道以北、振兴路以西、府苑路以南区域,为本校与培仁学校的“双学区”。4.振兴路以东、晶都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内现有小区(盛邦·上海名邸、美麟城市丽景、华纳·绿城、魅力晶都现代城、滨河城、香江丽景、晟辉·香堤国际、锦程佳园、香江四季花城、福居·新天地、天地国际公馆、康泰学府、港利·锦绣江南、滨河花园、上熙名苑小区、香堤天悦、碧桂园翡翠公馆、中易悦府)和贯庄村,为本校与富国路中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的“双学区”。

(三)县初级中学  1.富华路以南、幸福路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2.幸福路以东、海陵路以北、牛山路以西、富华路以南区域。

(四)培仁学校  1.晶都大道以北、复兴路以西、石安河以南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复兴路以东、府苑路以北、振兴路以西、石安河以南区域,振兴路以西、富国路以南、石安河以北以东区域。2.西双湖以东、富华路以北、幸福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南区域,复兴路以东、晶都大道以北、振兴路以西、府苑路以南区域,为本校与朱自清中学的“双学区”。3.牛山街道河西村、望东村、望西村、苗圃场、聚龙名苑、万盛康泰公馆、美麟·大公馆北区、晶城壹号院、碧桂园·玖玺台、东海府为本校与富国路中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的“双学区”。4.在县城公办小学就读,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但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为非县城户口且在县城无产权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5.符合条件的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五)富国路中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  1.石安河以东、富国路以北、振兴路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珺庭小区、港利·锦绣雅苑。2.振兴路以东、晶都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内现有小区(盛邦·上海名邸、美麟城市丽景、华纳·绿城、魅力晶都现代城、滨河城、香江丽景、晟辉·香堤国际、锦程佳园、香江四季花城、福居·新天地、天地国际公馆、康泰学府、港利·锦绣江南、滨河花园、上熙名苑小区、香堤天悦、碧桂园翡翠公馆、中易悦府)和贯庄村,为本校与朱自清中学的“双学区”。  3.牛山街道河西村、望东村、望西村、苗圃场、聚龙名苑、万盛康泰公馆、美麟·大公馆北区、晶城壹号院、碧桂园·玖玺台、东海府为本校与培仁学校的“双学区”。4.石榴街道西榴村、浦西村,为本校与石榴初级中学的“双学区”。5.开发区小学毕业的丁庄村毕业生可选择本校或石榴初级中学;开发区小学毕业的范埠村毕业生可选择本校或驼峰中学。6.符合条件的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四、招生程序

(一)常住户籍适龄学生网上招生程序  1.7月1日—7日,常住户籍适龄学生网上注册登记(民办学校同步在网上登记),同时各学校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和确认。不能在网上登记报名的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关学校现场报名登记。2.7月8日—11日,网上登记报名成功的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审核确认;报名数超计划的民办校,组织电脑派位并公示结果。3.7月12日—20日,县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4.7月21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5.7月22日,各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6.7月31日前,完成省监管平台上有关政策、信息和数据的报送。7.8月26日—30日,学校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并开展阳光分班。8.9月13日前,将新生注册情况报县教育局审核。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程序  1.7月1日—7日,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以到培仁学校或富国路中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现场报名登记。申请报名时,需携带居住证、户口本、住房租房契约、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或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原件和复印件;县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石榴初级中学现场报名登记。申请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住房租房契约、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或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原件和复印件。2.7月8日—11日学校审核、确认。3.7月12日—20日,县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4.7月21日—22日公示预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纪律

1.县教育局与县城初中学校校长签订招生责任书。各校要严格执行上述招生办法,严格按要求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跨范围招生,严禁接收借读生。2.县教育局成立由督导科、基教科、人事科等科室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组,严格督查各校招生纪律执行情况,调查、问责、处理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或相关责任人,确保招生过程规范有序。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生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正。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87800782、87800786

东海县2024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转学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23〕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2024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转学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转学条件

1.转学需经过原学校同意,符合条件的,原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认,一式两份,一份原学校留存,一份交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转入学校报名登记。

2.县内、县外学籍学生回户籍所在乡镇学校的,需要提供户籍证明;乡镇初中学生转学到县城公办初中学校,须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4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学校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3.县外就读的学生回县城公办初中学校的,须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4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学校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4.民办学校因家庭原因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生,户籍所在地学校予以接收。

5.县实验中学和朱自清中学学位已满。凡符合县实验中学施教区转学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入县初级中学就读;凡符合朱自清中学或富国路中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富国路中学引进新教育实验项目,增挂“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校名施教区转学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入培仁学校就读。

6.县城公办初中学校间不相互转学。

二、转学时间及报名方式

7月7日前,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学校申请,经过原学校同意,符合条件的,原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7月8日—11日,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入学校现场报名登记,转入学校汇总材料,并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教育局审核。

东海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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