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海县2024年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公布
根据《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2024年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施教区划分
依据招生学校地理位置和招生规模,以道路、河流、桥梁等自然物为界,就近划分施教区。城区部分学校实行“双学区”和“多校划片”。和平路实验小学今年计划招生580人,继续实行符合条件儿童自愿报名。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一)振兴路实验小学 1.东至幸福路,西至振兴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石安河;东至牛山路,西至石安河,南至石安河,北至富国路;东至健康路,西至石安河,南至富国路,北至渠南路;东至健康路、西至幸福路、南至渠南路、北至富强路。2.东至幸福路,西至湖东路,南至富华路,北至晶都大道;东至振兴路,西至复兴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府苑路,划为振兴路实验小学与西双湖小学“双学区”。3.东至振兴路,西至复兴路,南至府苑路,北至滨河南路;东至复兴路,西至中华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滨河南路,划为振兴路实验小学与晶城实验小学“双学区”(含东海府小区)。
(二)西双湖小学 1.东至干休巷,西至湖东路,南至利民西路,北至富华路;东至湖滨路,西至湖东路,南至和平西路,北至利民西路。2.东至幸福路,西至湖东路,南至富华路,北至晶都大道;东至振兴路,西至复兴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府苑路,划为西双湖小学与振兴路实验小学“双学区”。3.东至振兴路,西至干休巷,南至利民西路,北至富华路;东至幸福路,西至振兴路,南至富华路,北至晶都大道;东至自清路,西至振兴路,南至利民西路,北至玉带河,划为西双湖小学与幸福路小学“双学区”。
(三)滨河实验小学 1.东至迎宾大道,西至幸福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石安河;东至花园路,西至牛山路,南至石安河,北至富国路。2.东至花园路,西至幸福路,南至北辰路,北至晶都大道,划为滨河实验小学与花园路实验小学“双学区”。
(四)花园路实验小学 1.东至迎宾大道,西至花园路,南至北辰路,北至晶都大道;东至迎宾大道,西至幸福路,南至富华路,北至北辰路;东至迎宾大道,西至新民巷,南至海陵路,北至富华路。2.东至花园路,西至幸福路,南至北辰路,北至晶都大道,划为花园路实验小学与滨河实验小学“双学区”。
(五)德惠实验小学 东至德惠尚书房小区与碧桂园南城首府之间规划中道路(规划),西至小徐海运河,南至牛房路(245省道),北至张庄路。
(六)和平路小学 1.东至明珠路(含和安·紫薇园小区),西至牛山路,南至铁路,北至海陵路。2.东至果园路,西至站东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铁路,划为和平路小学与牛山街道城南小学双学区;东至站东路,西至山西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铁路,划为和平路小学与徐海路小学“双学区”。
(七)开发区实验小学 东至石安河,西至迎宾大道,南至311国道,北至石安河(含红星·美凯龙小区、牡丹园8号小区)。
(八)牛山小学 东至牛山路,西至振兴路,南至钢铁路,北至利民西路;东至牛山路,西至玻东巷,南至铁路,北至钢铁路;东至玻东巷,西至峰景小区项目西至红线,南至站前街,北至钢铁路。
(九)徐海路小学 1.东至山西路 ,北至铁路的牛山街道范围。2.东至站东路,西至山西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铁路,划为徐海路小学与和平路小学“双学区”。
(十)海陵路小学 东至幸福路,西至自清路,南至利民西路,北至玉带河;东至牛山路,西至幸福路,南至利民东路,北至富华路;东至新民巷,西至牛山路,南至海陵路,北至富华路。
(十一)幸福路小学 1.东至幸福路,西至振兴路,南至玉带河,北至富华路。2.东至振兴路,西至干休巷,南至利民西路,北至富华路;东至幸福路,西至振兴路,南至富华路,北至晶都大道;东至自清路,西至振兴路,南至利民西路,北至玉带河,划为幸福路小学和西双湖小学“双学区”。
(十二)晶城实验小学 1.东至振兴路,西至中华路,南至滨河南路,北至石安河;东至中华路,南至晶都大道的牛山街道范围。2.东至振兴路,西至复兴路,南至府苑路,北至滨河南路;东至复兴路,西至中华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滨河南路,划为晶城实验小学与振兴路实验小学“双学区”(含东海府小区)。
(十三)富国路小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小学部) 富国路小学引进新教育实验项目,增挂“东海新教育学校小学部”校名。 1.东至幸福路、西至石安河、南至渠南路、北至学苑路。2.西榴村、浦西村划为富国路小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小学部)与石榴街道中心小学“双学区”。3.河西村划为富国路小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小学部)与晶城实验小学“双学区”。
(十四)牛山街道中心小学 东至振兴路--峰景小区项目西至红线,西至湖东路,南至铁路,北至和平西路;东至振兴路,西至湖滨路,南至和平西路,北至利民西路。
(十五)牛山街道城南小学 1.西至山西路,北至徐海路的牛山街道范围;东至明珠路,西至果园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铁路;西至明珠路,北至光源路,南至徐海路的牛山街道范围。2.东至果园路,西至站东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铁路,划为牛山街道城南小学与和平路小学“双学区”。
(十六)牛山街道和堂小学 东至石安河,西至明珠路,南至光源路,北至海陵路。
(十七) 继续实施城区部分学校“多校划片” 振兴路实验小学、花园路实验小学、滨河实验小学和西双湖小学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如果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只有本施教区内的房产证,或者只有本施教区的常住户口,西双湖小学的适龄儿童安排到幸福路小学入学,振兴路实验小学的适龄儿童安排到幸福路小学或晶城实验小学入学,花园路实验小学和滨河实验小学的适龄儿童安排到海陵路小学或幸福路小学入学。
二、招生对象
县城区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条件
(一)常住户籍适龄儿童招生条件
1.县实验小学、西双湖小学
(1)和平路实验小学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牛山街道原所辖的23个社区:晶城社区、滨河社区、杏林社区、科苑社区、花园社区、海陵社区、外贸巷社区、北辰社区、玉带河社区、湖畔社区、利民社区、西双湖社区、幸福社区、和平社区、富华社区、康园社区、果园社区、钢铁社区、牛山社区、振兴社区、兴业社区、站南社区、徐海社区的常住户口,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并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牛山街道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2)振兴路实验小学、花园路实验小学、滨河实验小学、西双湖小学 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4年6月30日前签发的本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2.城区其他小学
(1)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4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在相应学校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2)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4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在相应施教区内的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条件
1.按照《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要求,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2024年6月30日前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居住证、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可到开发区实验小学、晶城实验小学或徐海路小学申请登记。
2.为照顾本县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务工人员在县城有2024年6月30日前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可到晶城实验小学或牛山街道中心小学申请登记。符合牛山街道中心小学条件的,由牛山街道中心小学就近安排到除中心小学本部以外的所辖学校。
四、招生程序
(一)常住户籍适龄儿童招生程序
1. 和平路实验小学 (1)7月1日—2日,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和平路实验小学现场登记。(2)7月3日—4日上午,学校、教育局审核证件材料。(3)7月4日下午,公示初审名单。(4)7月5日上午,若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进行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名单。(5)7月5日下午,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6)7月31日前,完成省监管平台上有关政策、信息和数据的报送。(7)8月26日—30日,学校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并开展阳光分班。(8)9月13日前,将新生注册情况报县教育局审核。
2.县城其他公办小学 (1)7月6日—8日,常住户籍适龄学生网上注册登记(含选报民办学校),不能网上注册登记的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现场报名。(2)7月9—11日,学校审核,网上注册登记成功的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审核确认;报名数超计划的民办校,组织电脑派位并公示结果。(3)7月12—20日,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4)7月21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5)7月22日,各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6)7月31日前,完成省监管平台上有关政策、信息和数据的报送。(7)8月26日—30日,学校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并开展阳光分班。(8)9月13日前,将新生注册情况报县教育局审核。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程序
1. 7月6日—8日,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到开发区实验小学、晶城实验小学或徐海路小学现场报名登记。申请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屋租赁契约、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或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近期税票等)原件和复印件;县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到晶城实验小学或牛山街道中心小学现场报名登记。申请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契约、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或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近期税票等)原件和复印件。2.7月9日-11日学校审核、确认。3.7月12日-20日,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4.7月21日-22日公示预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纪律
1.县教育局与县城小学校长签订招生责任书。各校要严格执行上述招生办法,严格按要求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跨范围招生,严禁接收借读生。2.县教育局成立由基教科、督导科、人事科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组,严格督查各校招生纪律执行情况,调查、问责、处理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或相关责任人,确保招生过程规范有序。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生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正。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87800783、87800785
东海县2024年县城区
公办小学转学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23〕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2024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小学转学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 转学条件
(一)转学需经过原学校同意,符合条件的,原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认,一式两份,一份原学校留存,一份交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转入学校报名登记。
(二)常住户籍儿童转学条件
1.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4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学校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2.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4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学校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或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可申请转入晶城实验小学。
(三)流动人口子女转学条件
1.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2024年6月30日前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居住证、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
2.县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2024年6月30日前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
二、常住户籍学生转入学校
原则上到户籍所在施教区的学校申请转学。如果拟转入学校学位已满,必须服从调配到其它学额未满的学校。
说明:
(一)县城区公办小学间不相互转学。
(二)西双湖小学和花园路实验小学、滨河实验小学学位已满。凡符合西双湖小学转学条件的,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可以申请转入幸福路小学,或申请转入振兴路实验小学;凡符合花园路实验小学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可以申请转入振兴路实验小学,或申请转入和平路小学、海陵路小学、幸福路小学;凡符合滨河实验小学转学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振兴路实验小学,或申请转入和平路小学、海陵路小学、幸福路小学。
三、流动人口子女转入学校
(一)非东海籍符合转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转入学校为:开发区实验小学、晶城实验小学或徐海路小学,由家长自愿选择。
(二)东海籍符合转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转入学校为:晶城实验小学、牛山街道中心小学本部以外的所辖学校,由家长自愿选择。
四、办理转学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
(二)外省转入的学生须提供原学校出具的带有全国学籍号的学籍材料;
(三)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须同时提供:
2024年6月30日前由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
(四) 县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须同时提供:
2024年6月30日前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
五、转学时间及报名方式
7月7日前,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学校申请,经过原学校同意,符合条件的,原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7月8日-11日,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入学校现场报名登记,转入学校汇总材料,并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教育局审核。
东海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