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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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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综合新闻
2025年07月18日

县城市管理局:

夜市摊点开张提升城市“烟火气”

日前,县城市管理局在县城区设置的215个夜市摊点、158个瓜果蔬菜摊点已陆续开张。这是该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文件精神,促进地摊经济发展,营造城市浓郁“烟火气”消费氛围的一大举措。

调查摸底掌握实情。县城管部门组织人员,根据辖区居住人口密度、道路建设和交通通行情况,结合往年自产自销瓜果摊点设置数量、位置分布及管理经验,遵循“先入居民小区、后进背街小巷”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市容,方便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在县城区牛山北路、果园北路、富华西路、自清南路、府苑路等路段,设置夏季便民夜市摊点215个、临时瓜果蔬菜销售点158个。既解决了城区周边农户应季自产自销瓜果销售难的问题,同时也增加了城市管理温度,提升了城市“烟火气”。

现场查看规范管理。该局市容执法大队在完成瓜果蔬菜等拟设点位摸排后,对接公安交警部门,对拟设点位进行实地查看,结合道路通行、交通安全等因素,进行优化调整,并确定今年辖区瓜果蔬菜、夜市临时摊点具体设置点位。根据县城区实际,采取定点设置、限时经营方式,合理安排设摊的种类、路段、位置,并在醒目位置设置销售点管理规定标志牌,公示摊位区域、摊点数量、经营种类、出收摊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投诉电话等信息。经营户可以根据需要在摊位内统一摆放制式遮阳四角伞,做到安全牢固、规范美观、经济实用、符合市容标准,撤摊时遮阳伞等所属物品必须一并带离,严禁占道堆放物品等。

摊点审批公开化。经营户办理摊位审批手续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并签订规范经营与安全承诺书,每人限批1个摊位,只限本人经营。销售点场地实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经营户必须自行配备垃圾收集容器且加套垃圾袋,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证经营场地干净整洁,做到人在地净、人走场清。经营户应诚信守法经营,禁止流动叫卖或采取音响等扩音设备招揽顾客,影响临近市民生产生活。禁止现场宰杀、经营活禽,禁止销售易燃易爆、污染环境、假冒伪劣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经营户应当按照销售点规定的时间,在划定的区域内经营,不得越线、移位、改变经营种类、提前出摊、延时撤摊,一经发现将依法查处。与此同时,该局向社会公开发布夏季夜市摊点及瓜果蔬菜临时销售摊点便民服务地图,让广大群众能够放心购买,让瓜农、果农能够安心经营,既守护了城市的环境洁净美,又提升了城市的“烟火气”。

(段邦春 吴 江 孙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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